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无人机防控及警务应用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无人机防控及警务应用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或2024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4年11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11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君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兴宜路8号
联系方式:13992978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6号紫郡长安小区7栋1单元28层07号
联系方式:187172984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717298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