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计划备案编号:51018225210200007141[2026]00016;
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300,000.00元;
3、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13030000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4、监督管理部门: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028-60432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浩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5幢503号
联系方式:028-85588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28-85588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