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人机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时间:2025/11/21 16:31:11

项目概况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人机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址:http://ak.sxggzyj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0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JAKCG-2025-019

项目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人机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人机租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300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人机租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人机租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特定资格条件
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②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2025年11月2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址:http://ak.sxggzyjy.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址:http://ak.sxggzyjy.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4)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6)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

联系方式:19891520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11703室

联系方式:15771657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话:15771657577

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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