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品目:C07029900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2、采购预算:920000元;最高限价:920000元;
3、计划编号:51011525210200010216;
4、监督单位: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合同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按考核结果支付剩余服务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
联系方式:028-82764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光华政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市温江区政通西路299号3栋附301号
联系方式:028-82707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2707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