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城市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时间:2026/11/7 20:03:33

项目概况

博乐市城市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2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BLSGK2026004

项目名称:博乐市城市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509865.67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博乐市城市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建设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9865.67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软件平台优化升级(含监督中心受理系统、智慧博乐小程序、统一消息通知中心等的重构与优化);二是河道水位监测建设(含智能球型摄像机、热成像枪球一体机、无线网桥、监控立杆等设备的部署),并入现有智慧城管平台;三是桥梁智慧化改造(含应变、振动、挠度、裂缝等监测设备及综合采集主机的部署),并入现有智慧城管平台;四是无人机巡查场景建设(含无人机机巢、无人机、配套管控平台等);五是 AI 摄像头与网络音柱增补(含中低空鹰眼、枪球一体机、网络音柱等),并入现有智慧城管平台;六是其他配套设施、服务及维护(含国产化物理服务器、智慧城管平台统一门户定制、专线链路、维护服务等)。本项目同步建设云资源、操作系统与数据库、等保测评等配套服务,确保项目完整、可落地、可运行,所建设所有内容须结合博乐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已建成平台进行适配、兼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个自然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部署上线、系统联调、数据对接、试运行及整改优化工作,达到整体竣工验收标准。本工期涵盖设备采购、运输配送、现场到货、安装部署、系统调试、软硬件联调、数据对接、试运行、问题整改、全套资料归档、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10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9日至2026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2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12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 (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招标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投标人在招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招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招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用“项目招标-开标评标” 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招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7、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以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进入“项目采购” 自行打印中标通知书。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打印的中标通知书与现场开具的中标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博乐市前程路7号

联系方式:0909-7671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乐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新疆博乐市锦绣路6号楼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7室

联系方式:0909-22880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博乐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 话:0909-228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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