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电子设备调试)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合同包2(无人机装调检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合同包3(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合同包4(机电设备维修、机床装调维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合同包5(多工序机床调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合同包6(汽车生产线操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5、《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注意事项
1、各投标人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技师学院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新福路5号
联系方式:0917-3207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慧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南三环辅路以南曲江文创中心7幢1单元1702号
联系方式:19190906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立科、王艳
电话:19190906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