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南安市霞美镇无人机智慧巡检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99000000-其他服务 | 南安市霞美镇无人机智慧巡检服务 | 1(项) | 否 | 系统需支持远程控制、自主飞行、实时视频与热成像回传,具备水利、林业等多场景AI识别算法;具备多机型协同、复杂环境全天候作业能力;平台应集成多部门任务调度、设备管理、专题数据分析与报表输出功能;数据需符合测绘与行业规范,支持与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政务平台数据对接;服务团队应提供跨领域部署、专业培训、定期巡检保养及三年全周期运维支持;整体方案应确保数据安全、系统稳定,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与管理要求,支持后续功能扩展。 | 1,2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复印件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安市霞美镇镇府路1号
联系方式:13599266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冠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万福社区冠亚东方星城3幢A11202号
联系方式:13626066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帅建红
电话:1362606600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冠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