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监督机构:稻城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5728427。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稻城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
联系方式:18990460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恒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五块石路12号2栋14层5号1405
联系方式:183819937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秦
电话:18381993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