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警用无人机指挥调度平台):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16020200-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 武平县警用无人机指挥调度平台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4,00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且预留80%份额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类项目,承接人须为中小企业。特别说明:①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联合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不得少于80%;②非前述①情形的,本项目的全部份额应由中小企业承担,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一)要求:1、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具体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意: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为服务类的声明函。(二)、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平县公安局
地址:武平县城厢镇武平大道25号
联系方式:18605971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陂街道龙腾社区龙岩大道中388号B1幢八层
联系方式:0597-2890020/0597-2529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0597-2890020/0597-252901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